上海外国语大学红十字理事会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章程》及国家教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学校红十字工作暂行规程》特制订我校红十字理事会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2、积极做好每年新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3、定期召开理事会总结当年的工作情况,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订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4、在师生员工广泛开展现场初级救护知识培训,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增进师生身心健康。

5、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工作者集合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投入创建文明学校活动。

6、协助做好献血的宣传工作、倡导无偿献血、进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及遗体捐赠的宣传工作。

7、积极参与上海市红十字会及上海市高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布置的各项活动,积极组织本校学生会员参与由市红会组织的同各省市及各国家、各地区红十字青年会员的交流学习。